2008年9月10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昆明举办云南省《含中、微量元素的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识及要求》地方标准发布实施通报暨宣贯培训会。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化工行业协会、省化工产品质检站等有关单位,全省相关肥料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昆明电视台、春城晚报等新闻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云南省质监局陈百炼副局长对云南省《含中、微量元素的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识及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有关情况以及全省质监系统下一步贯彻实施该地方标准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作了通报。省农业厅汤克仁副厅长就农业部门如何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开展肥料登记作了重要讲话。通报会结束后,省监局还组织师资免费为来自全省各州、市的100余名相关肥料生产企业参会人员以及基层质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免费培训。
肥料是粮食的“粮食”,是广大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农业增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含中、微量元素的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俗称“小肥”)生产销售日益旺盛。而目前,现行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未对该类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的质量、包装做出明确规定。而该类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品种繁多,标识混乱, 十分不利于引导广大农民正确选用。该类产品在生产销售和施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规范该类产品生产销售,维护农业合法利益,经省质监局反复多方协调,由省化工产品质检站、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云南含中、微量元素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生产、施用实际,共同制定了云南省《含中、微量元素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识及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并于2008年8月16日由省质监局批准发布,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对现有肥料标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益补充,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改变当前该类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标识混乱的局面,进一步规范我省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