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结果。结果显示,93.2%的企业产品标签标识符合国家有关要求,99.6%的企业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月饼包装整体趋于理性。
此次执法检查是为了确保中秋节月饼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抵制奢华之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月饼生产加工单位、宾馆、饭店和酒楼等生产销售月饼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生产单位10848家,宾馆、酒店等生产销售单位6650家。从检查情况来看,月饼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绝大多数的月饼生产企业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月饼包装整体趋于理性。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违法生产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宾馆、饭店和酒楼委托加工外销月饼未按规定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个别糕点获证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月饼,一些农村及边远地区的糕点作坊无证生产销售月饼;二是少数企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检查中发现 0.98%的企业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主要是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和超量使用添加剂;三是6.8%的企业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委托加工产品的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要求,未按要求标注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四是个别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现象。全国共发现4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容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其中情况较严重的产品有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圣嘉利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圣嘉利牌水果味月饼、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荣香园饼家生产的荣香园牌八星贺月月饼、湖北省荆州市监利狮子王饼屋生产的狮子王牌月饼、黑龙江省密山市金麦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麦缘牌月饼、黑龙江省鹤岗市日月明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月饼。
据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质监部门已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