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等五部委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经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常德市委决定于2008年9月在全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律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主要活动
(一)举办质量兴市、品牌强企高峰论坛。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部、委、办、局领导以及质量与品牌专家、学者、媒体、品牌企业有关人员,对常德质量兴市和品牌强企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二)开展质量品牌宣传展示服务活动。特邀市区30个相关单位,在市城区大润发超市广场开展为期一天的质量品牌集中宣传展示服务活动,悬挂质量月活动旗帜,宣传企业及品牌产品,展示推进名牌战略成果,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并组织专场文艺演出。活动时间:9月13日8:00-17:00,参加单位和任务分配计划详见附表。
(三)举办质量兴市和质量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关单位质量工作人员以笔试和抢答赛两种形式,进行质量兴市和质量法律知识竞赛,优胜者参加全省比赛。
(四)组织拍摄和播放“阳光质监”电视片。突出阳光监管和优质服务两个方面;结合全市质量中心工作,瞄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等民生问题,拍摄一集专题电视片,并在市电视台播放。
(五)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基地。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一站式质量技术教育培训基地,促进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并在质量月期间举办首期培训班。
(六)开展服务计量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免费检定生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测学生眼镜镜片,组织计量知识宣传咨询服务。
(七)发布月饼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秋节前将月饼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抽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告。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对“200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领导,市成立“2008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宣教中心,联系电话:7208332。
(二)各部门应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发挥特长,大力宣传和推进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三)广泛动员企业(包括服务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宣传标语,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要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感。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宣传品牌兴企、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效,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曝光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