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电煤正常供应,严历打击在电煤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州电煤供应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2008年8月29日至9月1日,贵州省黔南州质监局稽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电煤专项检查小组,对福泉、瓮安电煤供应大县(市)的电煤生产企业、发货场和装车点进行了监督抽查。
此次检查黔南州质监局稽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抽查电煤生产企业2个、加工场所4个、发货场4个、装车点3个,当地的县(市)质监局也都派人参加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在电煤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存在。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电煤生产企业的对电煤的质量比较重视,管理较好,但电煤发货场和加工场所对电煤的管理则不够完善,不同等级的源煤堆放较混乱,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空间,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此次电煤检查的同时,专项检查小组还对县市局电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看到:福泉、瓮安县局都制定了电煤监管措施,其中瓮安县质监局深入全县所有的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派人进驻煤矿生产企业,监督出厂电煤质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福泉市局则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电煤生产企业和发货场进行排查、严防劣质电煤流入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