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买数码产品抵制过度包装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一个拇指大的U盘,却被装在一个体积大上百倍的盒子当中;一款个头不大的手机,被重重包装包裹……买数码产品的消费者可能都有过这样的感触:明明在柜台上看起来体积并不大的样品,但买到手的包装完好的产品却是偌大一盒。其实,打开一看,产品和样品并无二致,空荡荡的包装盒里只是零落地放了些数据线、充电器、说明书、安装小光盘等等。其实不光月饼的过度包装招人厌,数码产品的过度包装同样带来很多不便和浪费。有关部门也认识到这一陋习亟待治理、规范,不久前公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继禁止月饼豪华包装之后,也将手机、MP3、U盘等数码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不允许过度包装。

  商家“凭原包装退货”回避质量问题

  相信很多消费者在买数码产品时都会听到销售人员说的这样一句话:“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内,如果有质量问题,凭原包装退换货”,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如果有质量问题,必须凭原包装退换货。”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无意中丢弃了原包装,销售人员可以据此拒绝退换货。这其实是个陷阱。北京市的徐小姐就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前两天徐小姐在数码商城买了个MP3,但是刚用了几天,MP3就放不出声音来了。因为产品还没有用到一个星期,徐小姐找到销售人员要求退货,销售人员说可以退货,但必须把原包装拿来,而那个包装盒已经被徐小姐随手扔掉了。没有原包装,不光退不了,想换一个也不行,徐小姐只能吃哑巴亏。

  调查发现,许多经销商在销售数码产品时,都会利用“凭原包装退换货”来回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投诉,许多消费者也只能自认倒霉。

  过度包装令人烦

  商品过度包装被称为“美丽垃圾”,对它的处理也成为不少消费者头痛的问题。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一些包装盒看起来都很好看,有时舍不得扔,但堆在家里也不是个办法,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么大的盒子,拿着很麻烦!”北京中关村一商场正在购买MP3的赵小姐抱怨,MP3买回家,盒子便没用了,但扔了又怕有问题退不了货,只好留在家里占地方。现场一位宋先生也称,游戏软件外观华丽、过度包装加大了厂家的成本,这些成本最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无形中抬高了价格。

  过度包装将受罚

  数码产品的过度包装之风盛行,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各大品牌均在产品外包装上下了大功夫。那么,怎样来定义是否为过度包装呢?在最新公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除初始包装成本之外,商品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等等。如果违背以上规定,根据意见稿的处罚措施,“对有证据认定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商品包装,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包装的原辅材料、生产工具等,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不便于与商品分离的商品包装,可以将商品一并查封、扣押。”规定还明确,商品销售者销售不符合本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商品的,视情况,可被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甄书秀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