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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规范月饼包装通知和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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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4日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整治。近年来,月饼过度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选材用料过度、装潢设计奢华、包装成本过高等。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月饼过度包装进行了规范,“天价”月饼得到有效遏制,搭售之风和过度包装明显减少,月饼包装整体趋于理性。但在一些销售场所,特别是高档饭店、酒楼月饼过度包装和搭售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工商、价格部门要对月饼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包装要求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项目。要以高档宾馆饭店、酒楼、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 

  通知要求加大宣传,曝光过度包装行为,形成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奢华浪费的良好氛围。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生产和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生产、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不搭售其它商品。 

  据了解,2005年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以下简称《条款》),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标准问题做出明确的量化规定。

  《条款》规定,月饼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单位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位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

作者:杨眉 刘雪梅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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