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质量技监系统再次推出政风行风建设新举措,在当地媒体发布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能、政风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及省、市、县三级监督热线电话,呼吁社会各界对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
据河南省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该局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和谐、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认真解决执法不严、检测不公、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突破口,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政风行风建设新举措。
该局把2008年确定为“行风建设年”,举全系统之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坚决打好政风行风建设翻身仗。先后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六免费”、“八项服务承诺”等便民利民规定。对于政风行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省、市、县三级质量技监部门成立政风行风评议督查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并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河南省质量技监局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实行行风建设工作考评制度,对行风建设的责任进行细致分解和细化,明确部门责任和主要责任人,实行量化考核,把责任落到实处。对在当地政府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中列后十位的,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做出书面检查,其年度工作考评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中,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
为了树立行业形象,早在今年2月,该局就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公务活动中安排饮酒;严禁携带加密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饮酒;严禁佩戴工作标志在公共场合饮酒;严禁饮酒后上岗、执行公务;严禁酒后驾车。工作人员初次违反“禁酒令”的,将在本单位范围内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者在全省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违反规定三次以上者,视情节和后果,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禁酒令”的,一律先予停职并从严处理。单位(指法人单位)一年先后发生两次以上违反饮酒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单位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年内发生三起以上违反饮酒规定的,对单位和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到目前为止,河南省质量技监系统上下自觉执行《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的通知》,没有出现一起违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