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8月26日消息:日前,我国首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B/Z 21702-2008)国家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包含了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总则、原辅料、加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加工过程、包装、储存、运输、产品的追溯和召回,以及主要出口水产品的加工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等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水产品系列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国际标准对接上存在一定的距离,面对日、韩、欧、美等国不断加大设限力度,国内出口企业只能被动地应对,这种状况极大地困扰水产品出口企业,也带来了产品的出口风险,阻碍了外贸的发展。《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的出台,为我国出口水产品行业突破国外技术壁垒带来新的技术支撑。
水产品是宁波农产品出口的主导产品,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07年,经宁波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出口的水产品共3665批、11.2万吨、货值2.21亿美元。2008年上半年,宁波地区出口水产品6.9万吨,总金额达1.57亿美元。水产品出口呈现出逆势上扬、增长平稳的良好态势。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将《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及时向出口企业进行宣传,并提醒企业按照控制规范中内容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对新标准有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