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港澳的经济发展和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令人鼓舞,内地与港澳已经形成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的经贸关系。特别是2003年以来《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签署与实施,更标志着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08年7月29、30日,内地又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五》,进一步扩大对港澳的开放。在CEPA签署五周年之际,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CEPA是内地最早对外签署的、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为港澳经贸发展做出全面优惠安排
记:2003年6月和10月,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五年又分别签署了五个补充协议。请问CEPA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实施进展如何?
姜增伟:CEPA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金融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对港澳做出了开放程度较大的优惠安排。
货物贸易方面,内地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输往内地的原产于港澳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目前已享受到零关税优惠的港澳产品已达2178种,基本囊括了港澳全部现有产品,并为未来有可能在港澳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截至2008年5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16.6亿美元,免征关税额12.3亿人民币。
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金融、法律、会计、建筑、旅游、医疗、物流等40个领域分别对港澳实施了221项和209项开放措施,涉及内地30多个政府部门。多数行业对港澳投资放宽或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投资地域和经营范围等。截至2008年5月底,2322家港澳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和品牌合作9个方面加强了合作。
金融合作、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截至2008年5月底,港澳共有51家银行全面办理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4项人民币业务,人民币存款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内地累计赴港澳“个人游”旅客达5508万人次。如按人均消费5000港币计算,则为港澳带来近2800亿港币的收入。建筑领域内地与香港共有2037人通过互认取得了对方的专业资格。
CEPA减少了内地与港澳体制性障碍,加快了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更便利流动,对港澳经济的复苏和两地的经贸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内地的改革开放
记:CEPA的实施,对港澳经济复苏和两地的经贸交流起到了哪些促进作用?
姜增伟:CEPA的实施,减少了内地与港澳在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加快了相互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更便利流动,对港澳经济的复苏和两地的经贸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增强了港澳市民投资、消费信心,推动了港澳经济的增长。带动了酒店、零售、餐饮、运输等相关行业的景气回升,拉动了房地产市场回稳和股票市场上扬。2003~2007年,香港GDP的年均增长率超过6%,失业率也由最高时的8.7%下降到目前的3.3%。据香港特区政府预计,CEPA在2004~2006年为香港创造了3.6万个新职位和48亿港元的额外投资。困扰香港多年的通缩问题也已随着经济的强劲复苏而消失。
二是促进了港澳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为港澳服务业拓展了发展空间,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推动了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同时,CEPA的实施也使香港日益成为跨国公司拓展内地与亚洲业务的首选之地,不少内地企业和海外企业相继以香港作为地区总部。截至2007年底,近3900家内地和海外企业在香港设立了地区总部或办事处,较10年前大幅增加55%。据特区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有1/3公司称选择到港投资与CEPA有关。
三是减少了两地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了内地与港澳经济的互动与融合。在“一国两制”方针下,CEPA通过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互不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放宽服务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通关效率,增强内地法律法规的透明度等措施,减少和消除了贸易投资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形成制度性的合作,促进了内地与港澳的经贸交流和经济融合。
改革开放三十年,CEPA实施五周年。我们相信,凭借“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港澳同胞的共同努力下,CEPA必将继续发挥更大的效用,香港、澳门必将以更良好的姿态迎接未来!(信息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