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阴检验检疫局口岸查验人员对一艘入境的中国籍散货船实施登轮检疫时发现,该轮在未经检疫许可情况下,擅自联系供油船实施加油作业,作业人员已多次上下船舶。该轮行为已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江阴局依法对该轮实施了处罚,对供油船船员进行了检疫法律法规教育。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入境船舶未经检疫许可,人员不准随意上下船,不准装卸行李、货物和邮包等,也不允许其他船舶靠近。该法条明确规定所有入境船舶都是检疫查验对象,中外籍船舶并无任何区别,这也是维护口岸安全的国际通行惯例。近年来,入境船舶违反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逐年减少,但其中中国籍船舶违法案件比例却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部分经营国际航线的国轮靠泊国内港口后,其“入境”意识不强,放松了船舶卫生检疫这根“弦”,对船员也往往疏于管理,不经意中已造成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如:上述受罚货轮对相关检疫要求非常了解,船舶也按规定升起了等待检疫的“Q”字旗,但明白人却干了糊涂事。为此,检疫人员提醒:入境国轮口岸检疫这根弦千万松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