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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国家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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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方向盘上加装一个手柄,或者对制动、加减速器材进行改装,成为9类肢残人也可以驾驶的汽车……已正式实施的我国首部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国家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T 21055-2007)是不是给更多肢体残疾人士自驾车带来了可能呢?

  “这只是一个产品标准,它的作用是规范一个产品的质量,与残疾人驾车上路并没有直接联系。”标准的主要起草者之一、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王保华说。

  据了解,这部首次“上岗”的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国家标准规定了用于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的分类、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适用于加装允许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自动变速的乘用车上,并供肢体残疾人(两肢体以上功能健全,其中至少含一上肢)驾驶汽车使用的操纵辅助装置。

  该标准对于残疾人驾车的辅助装置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应满足操纵灵活、无松动或卡滞等现象,并复位可靠。同时,应具有调整和锁止功能。辅助装置加装后,不应改变原车结构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影响原车操纵件的电器功能、机械性能;应能够方便地从原车操纵件和控制件上拆下;不应使驾驶员驾驶时受到视野内产品部件的反光炫目;整车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应与车辆的其他操纵指示系统不冲突。

  专家指出,该辅助装置使能够开车的肢残人范围由原来的1类左腿残疾扩大到单上肢和双下肢残疾等9类。其中,涉及单肢残疾的有4类,多肢残疾的5类。但该标准暂不适用双上肢残疾。各类肢体残疾人员应根据残疾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辅助装置安装在自动变速的乘用车上。

  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肢体残疾的人数达2412万人。中国肢残协会副主席王延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可以“借助辅助技术安全驾车”。因此,是否有足够辅助装置技术来支撑,成为残疾人能否驾驶汽车的关键。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在2004年时对残疾人驾车做出详细规定,规定残疾人也可驾车,但必须上肢的双手拇指健全,且每只手其他手指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为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这其实是一部超前的标准,目的是希望相关产品的发展今后少走弯路。但残疾人能否自驾车上路,还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王保华说。据了解,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禁止双腿和右腿残疾的人驾驶汽车。在这些国家,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和健全人一样,只是操纵控制系统特殊,驾校中也特设了培训。

  据介绍,我国的首部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也参考了部分国外标准的参数,同时结合了国内的实际。由于目前还没有产品的市场需求,因此国内并没有相关的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和产品在生产、销售。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我国目前肢体残疾的人数超过两千万,但相对于整个汽车市场的需求还相当有限,首部国家标准的出台,为肢残人驾驶汽车扫清了技术层面上的障碍,但真正实现肢残人驾驶汽车合法化,尚需修订现行汽车驾驶员管理的相关法规,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产业的发展仍需时日。

作者: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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