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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内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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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日前,广东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该省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现场会上透露,今年内广东省将在该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使污水处理费上调至合理盈利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广东省政府早在1999年就决定开征污水处理费,但目前全省水污染问题仍较突出,有19个县(市)城区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影响了污水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运行效率。

  该负责人要求,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力度,目前仍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19个县(市)必须马上开征,确保年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覆盖面达100%。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政府的决定,按规定污水处理费标准没有达到每吨0.50元或0.80元的地方,今年底前必须达标;收费标准已经达到0.50元的地方,要尽快调高到每吨0.80元;收费标准已经达到0.80元的有条件的地方,应进一步上调,争取达到合理盈利水平。

  接下来,广东省将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制定有利于环保技术进步、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环境价格政策,通过完善差别排污费、电价、水价,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环保产业,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二要合理运用环境价格政策,促进完善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通过创建多元化的环保产业投融资价格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进入环保行业,推动环保企业成为环境保护的实施主体和投入主体,形成企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格局;三要积极探索排污权、使用权交易价格机制,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为环保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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