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宗旨
以2007年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化工作为依据,根据态度、实力、贡献三个原则,评选出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个人和会员单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评选,针对电子信息产业各个领域中,对电子信息产业标准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个人,设立三类奖项:
标准化领军企业奖
标准化杰出人物奖
中电标协优秀会员奖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参照以下所列条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名次高低确定最终的企业和个人。
三、评选标准
1、标准化领军企业奖 评选标准 – 100分制
已经发布了国际标准,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分
已经发布了国家、行业标准,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15分
承担国家或行业标准化重点课题 15分
企业技术先进,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发展方向 10分
积极参与中电标协组织的相关活动 20分
企业效益良好 10分
企业遵纪守法,无违法和违规事例 10分
2、标准化杰出人物奖 评选标准 – 100分制
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分
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分
在各种标准化活动中起了主导和组织的作用 20分
在主流学术刊物或媒体发表多篇标准化论文 15分
积极参与中电标协组织的相关活动 15分
个人遵纪守法,无违法和违规事例 10分
3、中电标协优秀会员奖 评选标准 – 100分制
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分
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分
积极参与中电标协组织的活动并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30分
遵守协会各项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20分
会员单位遵纪守法,无违法和违规事例 10分
四、评选步骤与办法
按照公布、申请、评审、公示、确定和颁奖六个步骤进行。
1、公布
将评选通知和评选标准在中电标协网站、《标准动态》、电子月刊等协会宣传平台,以及合作的中国电子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
2、申请
采取主动申请和行业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申请。相关企业、个人按照评选标准的各个项目顺序准备材料,并按时递交给中电标协秘书处,完成申请。
申请期为通知公布后20个工作日。
3、评审
由中电标协组织标准化领域的官产研学等方面的权威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和分值,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材料情况给予评分。
对按照评分遴选出来的企业和个人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公示名单。
评审期为10个工作日。
4、公示
将评审通过的企业与个人名单及事迹简介,在中电标协和相关媒体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确定
公示后,对没有疑义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各个评选项目的分值高低,确定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名次,并按照评选的名额,从高到低确定获奖企业和个人。
确定期为5个工作日。
6、颁奖
主办方将于2008年11月28日,在第二届电子信息产业标准推动会中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由部领导进行颁奖,并邀请著名媒体进行新闻发布。
五、评选材料的准备
按照评奖标准的要求,按照顺序提供材料和相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