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浮法玻璃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6%。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614-1999《浮法玻璃》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8701-2002《着色玻璃》规定的要求,对浮法玻璃产品的光学变形、气泡、夹杂物、线道、厚度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光学变形是平板玻璃最主要的一项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4mm、5mm、6mm汽车级浮法玻璃光学变形≥60度,4mm以上建筑级浮法玻璃光学变形≥50度。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光学变形不合格,有的汽车级浮法玻璃产品光学变形在50~59度之间,只能达到建筑级浮法玻璃的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还规定,浮法玻璃厚度为5mm±0.2mm。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厚度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厚度为4.67~4.69mm,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污点记录
浮法玻璃质量国家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200×1830mm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锦屏 1830×24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