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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实行配送制规范液化气储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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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瑞安市政府近日通过了《瑞安市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提倡实行瓶装液化气配送制,以确保气瓶安全。今后,瑞安市将统一在各液化气储配站设置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统一向经营户配送,各储配站落实配送对象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安全基金以提高安全事故承担能力。

  据统计,瑞安市现有燃气经营户1200来家,但不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原资质证书的经营户达900余家,几乎都是个私性质,基础差且难以管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若按照浙江省去年出台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对他们进行管理,实施起来困难很大。为因地制宜做好小液化气整规工作,瑞安市质监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从加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瑞安市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对燃气经营户开展大清理行动,实行瓶装液化气配送制。该方案得到了燃气经营户的积极配合,预计液化燃气整治时间将从3年压缩为7个月。

作者:范秀秀 曹吉根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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