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质监局第一分局针对辖区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种类杂的特点,实施科学监管,积极探索特种设备监管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特种设备数质量分析,将15000多台特种设备分门别类,进行等级确定,明确重点、难点和隐患,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提高了监管工作的质量。
为确保对特种设备科学监管的有效性,该局首先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情况确定危险源,并将危险源评为1~5个等级,评级依据为技术机构的检验报告结论以及设备的特性及其所处的周边环境。如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危险等级为一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结论“一般不合格”,危险等级为二级;特种设备若是位于人流量较大,若发生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面较广的酒店、宾馆等区域,其危险等级评为三级;特种设备被技术机构判为“停止运行”,却仍然在用的,危险等级为四级;上级交办或接到举报的土制特种设备,危险等级为五级。通过这五个级别的危险等级的评定,为监管提供了更加明确的重点和目标。
为进一步细化监管工作的任务,该局列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明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责任到人,用计划推进监管工作。对五个危险等级的特种设备,列出清单,按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的先后顺序排出轻重缓急。对每个级别的特种设备,厦门市质监局第一分局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人,五级、四级危险等级的特种设备由领导亲自抓,三级、二级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负责落实,一级危险等级的特种设备由协管员负责落实。
通过跟踪问效保证监管工作高质量是该局的又一举措。根据分析和排查的重点、难点和隐患,实行“小群多路”、“拉网式覆盖”等监管措施。该局还采取一个监察员带一个协管员的1+1模式,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通过拍照、现场检查记录等形式记录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1+1的队伍规模小,机动性强,提高了监管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也确保了日常巡查和监管中,做到反复抓、抓反复,保证了特种设备运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