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在吐鲁番市召开了《地理标志产品 哈密瓜》国家标准审定会。新疆农业科学研究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葡萄瓜果研究中心、新疆农业厅、新疆哈密瓜研究中心、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吐鲁番地区行署、哈密地区行署、吐鲁番政协、哈密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哈密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吐鲁番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托克逊县农业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共23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张秀春主任主持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买买提·吐尔迪同志、吐鲁番地区行署和哈密地区行署的领导到会讲话。
会议推选了专家组长,标准起草组向会议作了标准的编制说明。同时,新疆农科院吴明珠院士提出了客观指导性建议和意见。随后,与会代表对该国家标准的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和环境特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逐条进行了审议。会议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力求标准更加完善合理。
会议认为《地理标志产品 哈密瓜》国家标准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地理标志产品通用要求相一致,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技术依据,对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哈密瓜的生产、管理和市场交易标准化技术依据的提供,真正保护原产地域产品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也将进一步增强哈密瓜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使其品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整个地区的哈密瓜产业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