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7日,晋城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与市局食品科联合对开发区宝福来食品厂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由市局食品科科长赵国兴带队,在开发区分局局长王学锋陪同下,重点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验、销售登记制度,是否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工艺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做到产品出厂批批检验进行督察。
通过督查,发现该企业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检验、销售记录不完整的现象,该局针对此情况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确保食品安全出厂。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环境卫生的重视,为创建卫生城市、保证食品安全、提高企业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