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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五项措施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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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质监局采取五项措施,作好“质量兴市”工作。

  一是坚持落实名牌战略,培养骨干企业。一方面,主动走访有实力、有潜力企业,动员他们参加到争创名牌中来,营造质量兴区的浓厚氛围。对积极落实质量兴市战略,主动参与争创名牌活动并取得明显进步的企业,采取免费法律咨询、安全指导和计量标准服务等优惠措施,鼓励企业抓质量,上档次。

  二是长期坚持三个100%的目标。食品企业获证率要达到100%,不办证的小企业区别情况采取关停和限产等措施。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对监管范围的小作坊要坚持长期跟踪检查。10类重点产品登记建档100%,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巡查。

  三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长效监管。认真落实电子监管、视频监管、添加剂备案、质量档案等管理措施,加大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巡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是完善区域监管制度。要坚持责任到人,定人定责,事故责任逐级追究,严格对区域监管人员的监督考核措施。要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定期走访。发扬领导班子深入一线的作风,定期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奥运、赈灾等特殊时期下质量监管应急处置办法,落实参加应急处理人员,明确各方面责任和任务,在尽可能消灭事故隐患的基础上,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序、妥当、有效的处置。
作者:佚名 来源:佳木斯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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