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新疆:酒店月饼无QS不得外卖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中秋节时,如果哪家超市、酒店没有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月饼就只能在店内销售,不能外卖了。这是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规范新疆自治区超市、酒店等场所生产销售月饼的行为作出的最新规定。

  新疆自治区质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州市质监局按照新的规定加大对酒店、超市等场所生产月饼的监督力度,确保新疆自治区消费者中秋节的食品安全。

  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超市生产的糕点(包括月饼)应纳入QS管理范围,在超市内生产,不经过包装或者简单包装,并在超市内销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超市生产的糕点(包括月饼)应纳入QS管理范围,在超市内生产,不经过包装或者简单包装,并在超市内销售的,可以不取得QS;但在超市内生产,用礼品盒进行包装或在超市外销售的,必须取得QS,否则按照无证生产进行查处。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酒店生产的月饼,不经过包装或者简单包装,并在酒店内食用的,属于餐饮行为,可以不取得QS;在酒店内生产,用礼品盒或用标有酒店标志的包装进行销售的,必须取得QS,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将按照无证进行查处。若是酒店委托加工生产月饼的,被委托方要有QS。

  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要求小作坊生产的月饼只能限定在本店内销售,对用礼品盒包装销售的,或供应超市以及酒店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