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实施1年来,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意识进一步加强,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供水部门正在认真贯彻落实更高的水质标准,为满足‘让人民喝放心水’的要求进行着不懈努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实施一周年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宋兰合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宋兰合介绍说,目前全国35个重点城市出厂水的日检项目综合合格率均超过了95%%,符合我国有关判定水质合格的要求。最近的抽查表明,全国35个重点城市42项常规指标的合格率也达到95%%,其中,综合反映水质情况的浊度指标平均值达到约0.4NTU,明显优于国家标准的限值。
水质安全保障发展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业面对复杂多变的水源水质恶化和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需求,不断推动水质标准体系发展,切实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宋兰合说,2007年7月1日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依照该标准,我国饮用水水质检测指标由35项大幅度提升到106项,其中一些原有指标也提高了限值。新标准对城市供水水质的要求为:不得含病原微生物(主要包括细菌、病毒和原生动物);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在水源和饮用水中常检测到的有害物质共74项,列入了《新标准》检验项目的毒理学指标中);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新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制定饮用水标准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常规检测项为42项,非常规检测项为64项,总共为106项。
宋兰合回顾说,早在1992年,原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组织编制的《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就对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作了重点考虑,作为一种引导方向提出:一类水司瞄准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饮用水水质条例》和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在2000年以前水质指标达到88项。2005年,在广泛调研和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原建设部制定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进一步提出了103项指标的标准限值,作为行业的推荐标准,并在2005年10月发布的《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明确了实施时间。
宋兰合说,建设行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水质保障工作:首先,不断推动供水行业技术进步。2000年《规划》实施以来,建设部门积极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采用国内先进技术成果。新水厂在净化工艺构筑物上采用了国内外较先进和成熟的形式,选配了性能较好的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等,成为当今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技术发展“窗口”;上百家老水厂经过技术改造,基本实现了技术升级,管网得到部分改造。
其次,建立了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促进了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提高企业供水水质检测技术水平、加强行业供水水质监测和政府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在1993年原建设部组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之前,具备检测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项目能力的,全行业只有一、二类水司中的6家供水企业。近年来,各国家级监测站加强了对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基本建成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监测站;37个国家监测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南京等监测站已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目前大多数重点城市监测能力接近100项水质检测项目,北京、上海、深圳等有关城市的检测能力基本可以覆盖106项指标。2004年以来,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连续4次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测检查工作,2007年实施了对全国100个城市的供水水质督察,有力地促进了城市供水水质的安全管理。
与此同时,加强了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建设。1999年,原建设部发布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又分别在2003年和2007年作了两次修订。2007年制定了《城市供水水质数据报告管理办法》,按照企业负责、政府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在明确供水企业水质责任的基础上,进一部完善了水质督察、水质报告、水质公布等水质管理制度。
全方位努力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副秘书长刘志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在国家提高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以及水污染总体趋势加剧的形势下,供水企业应从供水设施改造、水源、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努力,力求实现新标准。
深水龙岗集团坪山公司在新标准实施后进行一系列确保水质安全的工作。该公司经理覃康告诉记者,公司重点对供水设施等进行了技术改造,如对投药系统、反应池和滤池改造后,使滤后水的浊度达到新标准要求,水质稳定,受人员、源水因素影响小了。他们还增加了在线监测设备的投入,使监测数据越来越多。此外,公司还扩大了化验场地,增加了化验人员、设备,提高了人员的水平,使化验数据由原来的十多项增加到现在新标准要求的常规42项。
深圳市水务局最近公布的2008年6月该市城市供水水质公报显示,该市对全市26家供水企业的43个水厂原水水样、出厂水水样以及73个管网水水样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表明,依据新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所有受检水样中,42个出厂水水样、71个管网水水样浑浊度、游离氯、色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臭和味及高锰酸盐指数共7项常规指标全部合格,出厂水水样合格率为97.7%%,管网水水样合格率为97.3%。而坪山水司各项指标均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个别供水企业,该市水务局已责令相关供水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经深圳市水质检测中心复查,目前,已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像深圳一样,全国各地在新标准实施后都积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技术改造,提高了管理水平,确保供水水质符合标准,这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每月公布的全国35个重点城市供水水质公报中可见一斑。
加强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是关键
“目前,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的隐患依然存在,水质安全保障依然任务艰巨”,宋兰合说。他认为,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水源污染普遍,但净水工艺相对落后;供水管网老化,导致二次污染;水质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供水企业管理也有待加强。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金松在不久前召开的2008水业高级技术论坛上提出,应运用技术和管理的手段来应对水质标准的提高。他认为,新标准是供水行业和卫生防疫部门两股力量,经过多年对实际情况的管理总结出来的,这对于供水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张金松分析说,新标准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对于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有机污染物和农药、原虫类病毒体、消毒副产物等的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整个工艺环境必须强化。二是指标的项目限值更加严格,突出表现在浊度等几项指标的要求上。三是增加了检测频次和检测项目。四是以健康效应为主确定限值。五是水质评价点为“水龙头”。这就要求为了使用户受水点水质达到《标准》要求,部分出厂水水质项目的控制指标必须要严于《标准》限值。
面对新标准提出的挑战,张金松认为,技术改造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技术改造设定的目标可以分成两个阶段:首先是近期目标,针对水源的污染和设施缺陷,确保达到水质标准,并具备一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其次是远期目标,根据国际发展趋势,全面提高饮用水质量,保证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他认为可以通过强化常规、深度处理、预处理和管理优化等途径来实现上述目标。张金松认为,通过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手段,供水行业有信心达到国家新的水质标准和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