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网站建设,确保检验检疫信息安全。
增强参与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辽宁局网站作为“虚拟机关”,除特殊情况外,凡是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检验检疫工作以及企业和个人在网上可以办的事情,都应当在网上实现。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建立检验检疫部门与公众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为公众与检验检疫部门打交道提供方便,并在网上行使对检验检疫部门的民主监督权力。
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栏目管理员职责。各部门网站栏目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审核发布本部门应当上网的信息;同时,加强对本部门负责栏目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管理员沟通,协助网站管理员对网站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
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工作质量。属于本部门负责发布的信息和答复企业、社会的咨询,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已经履行审批手续、拟发布的信息,栏目管理员要对稿件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体和用语是否正确和规范进行认真核对,保证质量。
增强保密意识,确保网上信息安全。凡是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管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对本部门用户密码要严格管理,专人专用。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