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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类企业如何应对欧盟REACH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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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最新公布的物品指南中明确表明:在REACH法规中,烟花爆竹类产品属于“特殊容器中的配制品”的范畴,即当中的火药成分是“配制品”,而外壳是容器,属于“物品”的范畴。我国出口到欧盟的烟花爆竹中的主要火药成分,必须按照REACH法规要求进行(预)注册才能准许进入欧盟市场。烟花爆竹类产品在REACH法规中的责任分别有(预)注册、供应链上信息传递、授权、通报以及限制。

  其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一般步骤如下:

  1.罗列企业对欧盟贸易产品;

  2.根据REACH法规注册指南和物质的命名和识别指南(详见www.reach.gov.cn),计算企业出口欧盟物质(火药成分)的吨位(对其中比较难以鉴别的产品,可以寻求专业服务商的帮助);

  3.列出所有出口欧盟大于等于1吨/年的物质(火药成分)清单;

  4.根据REACH法规适用范围,列出所有需要履行REACH义务的物质(火药成分)清单;

  5.收集需履行REACH法规义务物质的信息(物质的识别,结构式等);

  6.寻找联系专业可靠的“唯一代理”,进行物质(火药成分)的REACH(预)注册。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自身的特殊性,烟花爆竹类企业在应对欧盟REACH法规过程中要注意下列事宜:

  首先是烟花爆竹产品在REACH中的定义和义务的判定比较复杂。在REACH法规中,所有产品有三种不同的分类:“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其细节详见REACH法规的具体条款)。一般看来,烟花爆竹属于“物品”的范畴,但ECHA新出台的《物品中物质注册指南》中将烟花爆竹与墨盒等视为“特殊容器的配制品”,即烟花爆竹中的火药成分需要当作配制品去做(预)注册。

  其次,关于火药成分种类和吨位统计的复杂性。在REACH法规中,配制品需要对其中的每个物质计算吨位,对达到注册要求的物质分别进行REACH注册。在烟花爆竹类产品中,火药成分的组成比较复杂,并且会加入各种金属盐和助剂,大大增加了火药成分种类和吨位统计的难度,这需要企业在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这个体系将包括对每个烟花爆竹品种的单个产品的火药成分的物质种类和重量的控制。

  相关提示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烟花出口国,全球80%的喜庆和表演用烟花都来自中国,其中美国98%的烟花进口也来自中国。在REACH法案涉及的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学品和300万至500万种下游产品中,烟花爆竹产品是其涉及的领域之一。对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来说,由于产品种类繁多,前期分析复杂等原因,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专家强烈建议,烟花爆竹类企业需要寻求专业、可靠、中立的服务商来进行REACH法案的应对工作,尤其是产品在REACH下的责任分析及前期物质的识别等工作。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专家同时提醒烟花爆竹类企业,必须要牢牢抓住12月1日之前的预注册机遇期,对需要REACH应对的物质进行(预)注册。

  欧盟REACH法规最新动态

  8月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有关REACH-IT中发票和支付的常见问题(指南电子版可从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网站http://www.reach.gov.cn上下载)。8月,欧洲化学品工业协会(CEFIC)以及石油化工协会(CONCAWE)发布了共同开发的预注册Excel批量转换工具。

  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

作者:靳颖 杨忠龄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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