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2日,日本国土交通省发布通报,部分修订道路车辆安全法规、设备的类型名称法规,规定道路车辆等安全法规详细资料的公告。 为了基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1958年的协定,使这些法规与第 6、 7、 23、 38、 48、 70、 77、 91、 104、 119和123号法规相一致,修订关于灯、重型和加长车辆后标志牌等相关法规,修正案针对两轮等机动车辆。 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