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1995年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只针对CRT电视机,而平板电视因整机技术方案与之大不相同,导致目前在直接引用时,具体适用内容会出现无相应条目的现象,以致不同企业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标准各有一套。
以液晶、等离子为代表的平板电视眼下已占国内一线彩电市场70%以上的份额,相关调查数据也显示,2007年我国平板电视销量超过900万台,预计2008年将达到1300万台以上。在我国平板电视爆发式增长的情况下,硬约束缺失,带来维修质量参差不齐乃至陷阱不断的情况正日益凸显。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指出,目前在平板电视维修领域普遍存在夸大问题、谎报费用等情况,例如电视只出现杂音或者图像不稳定,便开出一系列故障单,甚至直接称重要部件损坏、需要更换。而在收费方面,基本上都是维修企业或厂家自定价格,消费者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状态。
相关调查显示,液晶电视显示屏变黑,有的只是因为显示屏内的一、两个背光灯坏掉。从技术上讲,只要换个背光灯就可使显示屏完好如初,但被要求换屏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有的换了液晶显示屏后,维修部门又不告诉消费者真实的质保期限。8000元的液晶电视,换个屏要收将近5000元,而且还不知道能用多久,“修”还是“扔”成了困扰平板电视用户的大问题。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家电课题组不久前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前两个月,平板电视投诉率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两倍,65%的被调查者在平板电视售后服务过程中曾因维修费用过高而与厂商发生纠纷。业内人士表示,平板电视产业要想取得新的突破,除了技术升级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彻底改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水平,否则,将伤及整个平板产业的信誉,更会动摇产业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