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2008年湖北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统一考试武汉市考点考试在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进行,武汉市质监系统31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
湖北省质监局巡考小组组长、法规处处长牛国权带队,在武汉市质监局樊启祥局长、刘桂元副局长的陪同下到各考场进行了巡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30号令《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从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经过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考核,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此次考试的内容分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法律制度、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制度、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及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武汉市质监局领导十分重视,要求把这次换发证考试作为提高质监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的一次难得契机。
为此,武汉市质监局在考前进行了强化培训,刘桂元副局长做了培训动员,湖北省质监局相关专家进行了讲课,法规处下发了“考试题库”,组织了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单位在考前自学答题,这些周密安排为换发证考试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武汉各分局、各单位高度重视,以考促学,全体参考人员积极认真准备,注重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力求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做文章,在寻找解决质监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疑点上探索新途径,力争考出好成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质监依法行政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