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河南鹿邑对公路“电子眼”实行强制检定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日前,河南鹿邑质量技监局联合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该县城区内在用的8组“电子眼”进行了强制检定。

  鹿邑县是历史文化名人老子的故乡,素有“道教祖庭”、“老子故里”之称。近年来该县开发老子文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建设也随之突飞猛进。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在县城各主要路口共安装了8组“电子眼”。由于安装匆忙,安装前交警部门没有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

  “电子眼”学名“交通违章电子监管系统”,不仅具有固定证据的作用,同时运用多普勒原理,还兼具车速计量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有关规定,“电子眼”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强制检定后方可使用。

  据此,鹿邑县质监局主动与该县交警部门联系,详细说明“电子眼”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如果不经过强制检定而使用,出具的车速计量的结果就没有法律效力,以此为执法依据,很有可能引起诉讼并败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经协调后,完成了对“电子眼”的检定。

作者:杨新才 孙中杰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