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推行住宅一次性装修,普通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直接向使用者提供装修成品房。这意味着,今后在深圳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将不再有毛坯房的说法。
随着商品房的推广和个人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建筑装修已经成为产生建筑废弃物的重要源头。据了解,建筑垃圾的1/6到1/5都是毛坯房二次装修造成的,装修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容易导致无法焚烧处理。根据国家建设部要求,2010年左右我国将推广住宅装修一体化全面取消毛坯房,一次性装修是长远趋势。
为减少装修废弃物的产生,该条例明确规定在深圳推行住宅一次性装修。根据规定,普通住宅装修成品房标准,将由该市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同时,为了限制政府投资的办公场所重复装修,该条例还规定,政府投资的办公场所,在首次装修完成后的8年内不能进行重新装修。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包含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回收利用的内容,并将因此产生的费用列入投资估算。
该条例的相关规定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支持者认为,此举可以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也有人建议,可以改为从装修的次数上累加增收建筑废弃物排放费的比例,将个性化装修和推行一次性装修结合起来,对一次性装修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