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最新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一)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负责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的第三十一批和符合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第七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对第七十四批符合《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2—2002)、《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622-2002)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附件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sepa.org.cn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31批)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74批)
  
     3.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7批)
  
     4.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5.公告变更
  
     6.撤销国家第Ⅱ阶段环保达标车型目录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保部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