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3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6月29日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分六章四十二条。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起草单位,承担了《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起草任务。该《办法》对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等环节涉及的职责作了详细规定:明确电梯制造单位应当负责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到的问题负责;突出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等各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