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经对上报项目审查,决定调整和增补部分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见附件1和附件2),请你们认真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附件1-部分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调整表.doc 附件2-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增补表.doc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