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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采取举措确保供奥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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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供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对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及《上海市农委关于保障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上海市农技中心加强对供奥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

  一、强化宣传培训。上海市各级农业执法、管理、技术推广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执法和技术推广、安全用药等方面的宣传。截至7月25日,已召开各类专题会议162次,参会人员有1.2万人次,广播电视宣传116次,报刊宣传170次,印发资料14.8万份,黑板报654块,悬挂宣传横幅1033条;举办各类识别真假农资、安全使用农资的培训班71次,受训人员8405人次;针对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上海市已培训农药管理、农药执法人员228人次,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163人次,农药经营人员2140人次,各类农民1800人次。针对供奥生产基地要求,种植业系统行政管理、农业执法及技术推广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服务奥运的思想意识。

  二、强化指导服务。上海市农技中心各部门切实加强了对特供农产品生产基地速测人员、蔬菜生产基地、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和法制知识的指导。一是实行定人监管指导基地安全生产制度。重点加强对供奥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定人定点监管,实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技术指导。同时,市、区(县)农业部门加强对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划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二是实行划区监管指导农药企业制度。到目前为止,上海市30家农药生产企业指导服务到位率已达100%。同时,市、区(县)农业执法部门全面负责全市农药经营企业的指导服务,实行包片负责制,对全市843家农药经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平均每家农药经营企业已指导服务2~3次,做到了全覆盖。

  三、强化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加强对供奥生产基地,兼顾上海市所有蔬菜和瓜果生产基地的监管和控制。主要进行农药库存情况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同时,加强对农药购销台账和使用台账的规范性,以及科学选用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严格安全间隔期等方面的检查指导,并落实防虫网、黄板、杀虫灯等无公害生产关键技术措施,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和采后处理,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并做到可追溯。

  四、强化农残抽检。在平常农残检测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对22种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已对供奥生产基地抽检2次,共抽蔬菜样品43个,合格率达到了100%。同时,市、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加强对大型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定量分析和速测抽检力度,已定量检测抽检农产品样品有2500多个,速测农残样品已检测60多万个,合格率比往年有明显提升。

  五、强化联系制度。切实加强与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沟通和联络,进一步加快联系点制度的落实和健全。已实行联系人制度的农药生产企业有24家,落实监管责任人的农药经营单位有843家,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到位率基本达100%。落实全市蔬菜生产基地蹲点责任制、划片包干制度和联户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供奥生产基地的天天定驻和天天联系制度,开展面对面的指导和监控。

  六、强化农药监管。一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7230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52家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4300个次,查处案件有116起,立案查处有72起,基本覆盖到全市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农药标签、农药质量、毒鼠强及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清查收缴专项整治,对全市农药生产和经营市场执法检查覆盖面达100%,未发现有生产、经营和使用以甲胺磷等为主的5种高毒农药行为。二是加强生产基地检查。到目前为止,市、区两级农业执法和蔬菜技术推广部门已检查奥运特供生产基地8次,这5家生产基地安全生产意识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大规模执法检查,未查到以甲胺磷为主的五种有机磷高毒农药,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农产品的行为。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业部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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