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金属混合晶粒度表征与测定方法》国家推荐性标准的起草工作,并要求采用ASTM E 1181-2002标准。
按照起草标准的计划进度,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给贵单位。请您们务必在百忙之中对标准讨论稿提出宝贵意见或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08年8月15日前反馈给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以供起草单位参考和采纳,使制订的标准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我国国情。来函请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络地址、电话、邮政编码、E-mail等信息。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
联系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质量保证部
邮编:200940
联系人:谢崇津
电话:021-26032875、13611874785
传真:021-26032474
电子邮件:
xiechongjin-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