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通知说,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修编的《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5055-2008,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传真):(010)680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