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山东、重庆、浙江、江苏等4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9%。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1、少数产品燃油消耗率不合格,既增加了消费者使用成本,还使废气排放增加;2、少数产品最低空载稳定转速不合格,转速过高直接导致油耗增加,排放增加,将造成能源浪费;3、个别产品最大扭矩及其转速不合格,可能导致作业机械不能达到预期的作业效果。
其中,永康市经久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的通用小型汽油机标定功率超差、燃油消耗率、最大扭矩及转速、最低空载稳定转速不合格;台州市鑫瑞机电有限公司(浙江)的通用小型汽油机标定功率超差、燃油消耗率、稳定调速率、最低空载稳定转速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