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西晋城开发区限塑宣传进企业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从6月1日起,“限塑令”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正式实施,塑料购物袋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区质监分局对辖区内的超市、药店和市场等使用塑料购物袋较多的场所,开展了送标准进企业的宣传活动。

  该局在宣传活动中主要对新实施的3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分别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1660-2008 《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1661-2008 《塑料购物袋》 和GB/T 21662-2008 《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要求企业使用的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应有环保声明,如“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内容;塑料购物袋还应有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如“ 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塑料购物袋表面应明确标示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所使用原料等生产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执法部门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对生产企业予以处罚。通过此次活动发现大部分企业都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塑料袋,活动也深受企业好评。

作者:张光伟 郭翠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