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的统一要求,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抓手,精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不断推进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创汇农产品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引导,规范监管,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标准化,全省农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部连续3年例行监测结果显示,合肥市主要鲜活农产品合格率均在96%以上,稳居全国37个大中城市前10位。2008年全省例行监测,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基地抽检全部合格,17个省辖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
农业标准化实施能力不断增强。近3年每年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80项以上,引用国家和行业农业标准、技术规范达30项以上。目前,全省已累计制定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69项,引用国家及行业标准300多项,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170多项,基本覆盖粮油、果蔬、茶叶、畜禽、水产等初级农产品。同时,以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创汇农产品为重点,规划建设了一批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省先后建成18个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
品牌农业快速发展。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打青山绿水牌,唱生态农业戏。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快速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有815个农产品、533个生产基地获得无公害认证,有332家企业、728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103家118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控面积达1550万亩,产值超过100亿元,出口创汇达7400多万美元,另有2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全省已拥有安徽名牌农产品358个,女山湖牌大闸蟹等9个产品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制定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已通过部级“双认证”,被农业部确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授权检测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合肥)中心建成后,将立足安徽、面向周边省份开展质量检测。与此同时,加快了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步伐,已有池州、淮北、安庆等3市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省级“双认证”,并正常开展检测工作,20多个县的检测站启动建设。在全省17个省辖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基地建立了238个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在36个省级蔬菜基地实行了网上直报检测数据。
为了促进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检测体系建设力度,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以即将投入使用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合肥)中心和安徽省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带动市县检测中心建设,利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功能较为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
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实施力度,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采取新举措,力求新成效。重点是要以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围绕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在农业资源条件、农业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生产规模化程度,把各种项目投资、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品监管工作力度,推进源头治理措施的落实。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突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在强化源头治理上,积极推行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制度和使用台账制度,完善可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彻底追查“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禁用化合物的源头,切断非法供应渠道,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大案要案。在市场监管上,继续实施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和擅自更改标签的行为,严格控制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销售渠道。在服务指导上,加强对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法律知识、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是进一步完善例行监测制度,抓好源头追溯工作。开展例行监测,是当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农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我们将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省辖城市的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例行检测,在此基础上,健全检测机构、完善监测手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向基层延伸。同时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一、权威的官方披露渠道,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对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或品种,进行源头追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帮助落实改进措施。对一些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农药、兽药的,坚决查清生产、销售源头和渠道,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进一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和产销对接工作。认真总结各地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产品入市销售。结合“三品”认证和产品标识管理,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直接进入超市,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在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追溯制度;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公示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市;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屠宰场,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与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对质量不合格的,取消生产基地的资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产地,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暂停其产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工作。要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绿色食品,健康发展有机食品,切实加强对已认证产品的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