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酿酒历史距今已有600年。为挖掘古城白酒悠久的文化渊源, 2002年,企业在古代酒窖遗址的原址上建造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的酒史馆,馆藏文物300余件。被自治区文物局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
为进一步提升古城酒业工业旅游景点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2008年上半年,昌吉州和奇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指导帮助古城酒业公司开展旅游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近日,《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工业旅游景点解说词规范》标准草案已拟制完成。该标准草案在尊重历史文化遗迹、查阅历史文献的基础上,重点编排了古城酒业的五大景点:贮酒库,酒史馆,古窖池遗址,包装车间,酿酒车间,同时将收集到的相关诗词歌赋和神话传说以简洁生动的表述纳入标准之中。目前,该标准草案已进入征求专家意见阶段,有望年内通过评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