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看重健康。在市场上,同普通食品比起来,标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虽然价格贵些,但颇受消费者青睐。然而,日前记者在石家庄市的数家超市发现,绿色食品标志的超期使用现象较为普遍,很多消费者却并不知道该如何辨别绿色食品标志是否过期。
记者从河北省工商局了解到,绿色食品标志是由国家绿色食品管理中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后,颁发给通过认证的食品生产厂家的,绿色食品的标志使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必须重新申报认证才能继续使用。
那么如何判断绿色食品的标志是否过期了呢?河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形式由LB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随后两位数代表产品类别,第三、第四位数字就是批准的年度,后八位是产品代号,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的标志,应依照一定程序重新申请。比如某印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其编号为LB—30—0101000XXX,就表明该食品2001年取得绿色食品标志。如果其生产日期为2004年以后,则不能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记者在几家超市都发现了绿色食品标志过期的食品,超市方面声称,自己只保证食品不是假冒伪劣,且在保质期以内,至于是否还属于绿色食品并不是他们负责的范围。
一些专家告诉记者,绿色食品标志超出期限后,厂家继续使用旧标志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欺诈行为。买到此类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采用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部门也应该对使用超期绿色标志欺骗消费者的商品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