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质监部门奥运保障的相关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山东省高青县质监局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奥运安全工作。
为确保奥运旅游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高青县质监局制定了《关于奥运旅游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县危化品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及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在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共检查单位39家,设备452台,发现事故隐患28余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了安全检查意见书12份,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安全检查,使部分特种设备消除了事故隐患,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
为做好奥运食品安全工作,高青县质监局根据山东省质监局、淄博市质监局加强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奥运食品的有关情况,制定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了责任制度,对供奥运的食品企业责任落实到人,成立了奥运食品保障领导机构,加强了与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积极做好奥运食品的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范围。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对销往奥运城市的食品企业,进行了登记造册,对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落实了奥运食品安全值班制度,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12365全天接通。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35家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落实了区域监管责任制,与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与小作坊签订安全承诺书,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全面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备案;确定了扳倒井酒厂、鲁星面粉厂等6家企业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放心示范单位;按照山东省食品追溯系统的要求,完成了12家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