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是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基本前提。湖北省房县是农业大县,也是资源大县,有良好的绿色环境支持系统和生态环境建设基础,有年创汇730万美元的黑木耳、香菇等大宗出口农产品,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是现阶段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战略抉择。
一、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现状
房县地处南北气候交汇的秦岭和武当山脉之间,自然环境较少受到人类活动的侵袭,农业生产不受工业“三废”污染,版土面积511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47%,素有“千里房县”之说。全县辖20个乡镇(场),307个行政村,48.8万人,山林面积703.1万亩,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96.5万亩,其中地膜覆盖11万亩,年畜禽养殖量123万头(只)。目前已探明的生物资源达3100多种,其中已实现规范生产和开发的有粮油、食用菌、蔬菜(含山野菜)、果茶、中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产量达34万吨,有“庐陵王”、“神农架”、“野人谷”等独特的无形资产,有“神农绿茶”、“神农绞股蓝”等绿色食品品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是初步制定了茶叶、绞股蓝、大豆、香菇、豆油精等产品的生产标准,相关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也制定了企业标准。
二是建设了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农产品标准,我县积极进行了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实践。1992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农业坡改梯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稻、玉米、莲藕地膜覆盖工程,山羊引种改良工程;在中部平坝地区建立了2万亩绿色食品双低油菜基地和5万亩无公害水稻基地,在土城、青峰等乡镇建立了30万亩标准耳菇林基地,在桥上、红塔等乡镇建立了2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50万亩。初步开始了以大宗农副产品生产标准为主,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三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推广了无公害化生产技术,实现了无公害蔬菜、无公害大豆、无公害山羊产地认证。2004年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证书4个,认证产品产量482吨,产值1400万元;认证基地4.5万亩(其中耳菇林基地2.4万亩),产量1.2万吨,产值3200万元。重点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生产技术、病虫害农业、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和豆科作物、绿肥的轮作套种技术、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技术等,使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在全县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广和普及。
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具规模。2004年,房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从业人员8650人,固定资产1.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税收350万元,其中聚达食品有限公司出口创汇730万美元,将房县的黑木耳、香菇、山野菜、绞股蓝、豆油精等名优农产品推向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五是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以城关市场为龙头,乡镇市场为骨干,村、组收购销售点为基础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雏形。
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农产品标准化认识不够到位。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产品标准化知识还不了解,实施标准化生产还不能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绝大多数基层干部对农产品标准化体系的内涵和功效缺乏了解,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管理者标准化意识薄弱,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缺乏具体措施和有效行为。二是农产品标准化的结构不够合理,标准化涵盖面很不完善。在已制定颁布的标准中,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多,产后标准少,企业标准少。我县的很多优势农产品甚至根本没有质量标准。因此,加快我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迫在眉捷,刻不容缓。三是农产品市场执法工作亟待加强。首先,农产品标准化工作缺乏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市场监测体系没有建立,农产品流通不畅,现有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很少涉及到农业各产业的初级产品,执法力量分散,不利于农产品标准化的实施。四是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水平不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我县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从二十一世纪初开始起步,但由于认识不够,投入不足,基地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同时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发达,有产品无加工,有加工无效益,导致农产品大路货多,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五是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业标准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应该体现政府的强制行为,最大限度地利用行政资源进行调控。在资金投入上,适度的财政支持是非常必要的。但事实上县财政用于农产品标准化的投入很少。同时,农产品标准化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办公经费,这种资金严重匮乏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我县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十一·五”期间我县农产品标准化实施意见
新时期我县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遵循“巩固、健全、提高”的方针,结合我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尽快健全既有县域特色又符合市场规范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形成以先进实用技术转化为基本内容,以标准化绿色食品示范县建设为基本手段,科技推广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农产品标准化实施体系;建立以法规为依据,以技术标准为基础,通过例行检测和认证实现有效监督管理的农产品标准化监督体系;依靠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面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农产品标准化组织体系,用5—10年的时间,建立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和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需要。
(一)发展目标
1、初步制定我县粮油、蔬菜、果茶、食用菌、畜牧、中药材六大产业大宗品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标准。
2、开展以创建“绿色食品标准示范县”为主体的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内容见附表)。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目前,我县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多样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制定和修订。在总体思路上,既要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又要注重可行性、可操作性;既要涵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又要突出层次和重点,尽可能使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要首先制定、修订黑木耳、香菇等大宗出口农产品标准(分级)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其次加强绿色食品粮油、果茶、畜禽等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打造出一批“神农”系列名牌产品。同时,组织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用标准指导开发,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面向国际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2、切实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建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要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与主导产业、优势产品结合起来,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布局,在食用菌、蔬菜、粮油、果茶、畜牧等集中产区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推进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建立。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以优惠政策、市场手段、行政措施推动龙头企业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有条件的要积极实行国际标准,为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建立以大户和中介组织为主的示范体系。大户源于农村,根植于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便于交流。要对种植大户展开培训,让他们掌握标准化知识,率先按标准进行生产,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由点及面开展起来。四是要建立新型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推广体系,要逐步形成以基层农技站、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经合组织为中心,以示范、咨询服务为主要手段的标准化推广网络。
3、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建立以绿色食品开发为主体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
发展绿色食品,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标准,培植农业精品名牌,应对WTO的挑战。我县要抓住“创建湖北省绿色食品标准示范县”的机遇,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建立以绿色食品标准化体系。一是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新技术,要引进和开发高产、优质、抗病虫新品种,加快绿色食品生产栽培技术的配套和推广,要加强病虫害非化学防治措施的推广;要推广绿色食品加工工艺的引进和创新,规范生产、加工、贮藏和运输,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二是扶持一批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要按照农业部等国家八部委农经发[2000]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品牌的企业由县财政按每个品牌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励。要给予龙头企业优先自营出口权,同时在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倾斜。三是培育绿色食品市场,开展绿色营销。加快培育和建设绿色食品市场,带动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要建设大型的山野菜原料交易中心,稳定原料市场,要依托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在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专柜,开展绿色食品批发、配送和网上交易,拓展出口贸易,逐步建成绿色食品营销网络。
4、逐步完善我县农产品监测体系。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监测管理。要加大农业环境的治理力度,大源头抓起,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对已建立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要以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划定保护区予以保护,防止“先污染后治理”。
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监测管理。要着重抓好对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及各种辅助材料的质量监测、许可和认证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扫清障碍。
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测管理。要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机构,在市场上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同时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检测以蔬菜类产品特别是叶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主,逐步完善牛、羊和禽粪产品检测制度和措施。从通过快速检测的安全农产品准入开始,逐步向经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过渡。
5、加快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县财政应逐步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创建“绿色食品标准示范县”的发展步伐,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检测条件的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及标准化宣传、人员培训、认证经费等补助。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在金融信贷方面,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对农户开展种植业和小额贷款扶贫项目,适当放宽条件,为推动农业标准化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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