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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加强建设工程产品生产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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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同志在《关于对昆明市建设工程使用产品监督抽查情况的报告》(昆质监局[2008]55号)上批示:“质量是生命,决定工程寿命,必须认真抓,抓扎实、抓到位”。仇书记的重要批示,深刻指出了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对建设工程产品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昆明市质监局迅速采取四条措施,认真落实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使用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迅速组织了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接到仇书记的重要批示后,彭琪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仇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理解仇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对新昆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巨大影响,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增强了做好建设工程产品质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结合今年4、5月昆明市质监局在昆明市开展的建设工程使用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情况,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二、及时向全系统转发了仇书记的重要指示。为了统一认识,迅速行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昆明市建设工程使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昆明市建设工程使用产品的质量安全,市质监局及时向所属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大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仇和书记对建设工程质量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落实方案、迅速采取监管措施。

  三、抓紧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为了确保仇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市质监局和各基层局、机关各处(室)按照“认真抓,抓扎实、抓到位”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建设工程产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的时间、方法、步骤、措施和责任、要求,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

  四、重点采取了7条监管措施:

  1、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管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状况和产品质量状况,实施动态监管。

  2、开展对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对无证生产、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及劣质产品的企业。通过堵源截流,端窝挖点,制止假冒伪劣建材流入市场和建设工地。

  3、规范经营行为。今年重点开展对建筑用砖、石、建筑钢材、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家俱、人造板等企业的整顿和规范活动。

  4、开展地方监督检查(验)和定期监督检查(验)工作。对部分重点产品和问题较多的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开展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验),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掌握和分析全市建材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社会进行通报。

  5、加强帮扶,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利用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免检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6、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许可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生产者质量自律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规范,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料进厂台帐、产品销售台帐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问题产品从生产企业到建设工地的跟踪监督制度,加强与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沟通和配合。

  7、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和执法打假责任制,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各项监管职责。

  下一步,昆明市质监局还将按照批示精神,联系昆明市属相关部门,协调监管工作,共同推动加强建设工程在用合格产品等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昆明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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