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反垄断法》即将实施 汽车销售游戏规则或改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一些汽车经销商向记者表示,《反垄断法》实施后,汽车行业中一直存在的市场“潜规则”或将结束,汽车销售的游戏规则面临变数。

  “在定价方面,或许今后不用再看厂家的脸色了。”沪上某汽车4S店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长期以来的厂方控价行为很可能随着《反垄断法》的出来而寿终正寝。”

  该人士告诉记者,汽车生产厂家为了预防经销商大幅度降价,部分厂家在对新上市的产品制定指导价的同时,还对各地区的经销价格实施最低限价,超过最低限价的经销商将面临处罚。
 
  “这使得我们在价格问题上没有灵活机制,无法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汽车的销售价格。”他表示。

  然而,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这也就意味着,经销商在价格上将具备与它的独立法人地位同等的价格决定权,而汽车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最低限价则被认为是明显的垄断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反垄断法》开始实施后,汽车企业将很难再通过“指导价”来维持高额利润,而汽车经销商终于可以不用小心翼翼看汽车厂家的脸色,可以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与利润分配来调整实际的售车价格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内汽车市场,厂家指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展厅内不能销售其他品牌车型。但在《反垄断法》实施后,所有品牌车型都可以在同一个经销商内进行销售。

  这样一来,原本的授权4S销售模式就将面临挑战,一些资金雄厚的经销商就可以跳出品牌限制代理更多车型,汽车大卖场模式很有可能出现。

  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田毅则对汽车销售模式的改变表示谨慎。他解释,虽然4S店模式具有垄断的色彩,但是在汽车行业技术投入特别大、技术含量特别复杂的背景下,其存在有合理性。

  汽车评论员吴迎秋则认为,要解决目前中国汽车产销关系的现状,需要通过一个平台,使国家对厂商加强政策性的引导与强化,开创一个真正法制化的市场环境。而《反垄断法》的出台,或将对行业有一个更新的规范。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