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1日,国家邮政局在北京召开《快递服务》标准达标工作试点省会议,天津、黑龙江、辽宁、江苏、广东、河南、新疆等7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市场处处长、快递协会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会上,代表们讨论了《〈快递服务〉标准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达标工作的原则,市场监管司快递管理处负责人对达标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会议安排,遵循“政府指导、协会出面、先行试点”的方针,2008年7月—9月底,上述参加会议的7个省(区、市)将先开展《快递服务》标准达标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第4季度在全国推行这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