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黄冈市质监局为做好能效标识的申报、备案工作,积极上门给企业宣传能效标识制度,引导和激励企业生产高效的用能产品,使企业产品技术不断进步,受到企业的好评。
电动机是国家公布的第三批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之一,按照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国内生产、销售和进口该类产品必须加施能效标识。据黄冈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冈市有5家生产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企业。为帮助企业尽快做好能效标识备案工作,自5月份起,该局就组织执法人员上门为企业讲解能效标识备案程序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同时联系电动机检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测。通过宣传,该市电动机生产企业已有3家已办好能效标识的备案手续,其余2家的申报、备案工作正在积极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