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确保奥运期间常山县食品质量安全,常山县质监局认真落实浙江省质监局、衢州市质监局关于加强奥运期间质量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八项措施切实加强供奥运食品监管,严格确保奥运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确定重点企业开展获证条件核查。确定销售到奥运赛区和国内著名旅游城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监控单位,同时覆盖全部企业。对重点企业开展获证条件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吊销生产许可证;
二是加大巡查频次,增加巡查密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
三是落实检验制度,严格实施出厂批批检验,并组织实施奥运期间食品专项抽查;
四是实行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上情下达、下情快报、定期巡访、帮扶指导的工作职责,动态掌握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添加剂使用、生产加工、产品流向等情况;
五是实行重点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要求企业对生产条件、原辅材料把关、出厂检验、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六是召开奥运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奥运期间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七是实行产品上报备案制度,要求产品在销往奥运赛区和国内著名旅游城市前提供资料报县质监局备案;
八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奥运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