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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液化气站统一使用一次性拉环充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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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质监局经常接到市民举报,反映液化气瓶缺斤短两现象,锡林浩特市质监局先后两次查处非法运输液化气气瓶案件,这些非法运输的液化气钢瓶大部分超期未检,而且存在着非法倒气现象,安全隐患严重。锡市局在查处过程中,因各充装站与液化气运输人员责任不明而互相推委,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加强对液化气瓶的安全及计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制止非法倒气行为,锡市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各液化气充装站使用统一使用一次性拉环式瓶塞标签,每瓶充装完后使用一次性拉环瓶塞对瓶口进行锁封。

  瓶塞上标注内容包括:充装站名称、净含量:13公斤(±0.5)、充装站电话、质监局监督电话等,通过新闻媒体对气瓶瓶塞的使用、用途、查验等进行报道,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锡市局还要求各充装站对充装的气瓶进行逐瓶记录,相对稳定送气人员并上报市局备案。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规范了气瓶充装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减少了非法倒气现象的发生。


作者:佚名 来源:锡林郭勒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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