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食品监管责任重于泰山。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打假的被动局面,切实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攻坚战,构筑执法打假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结合霍州实际,提出了建立市、乡(镇、办)、村三级质量监督网络,实行市、乡(镇、办)、村三级质量监督联络员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该制度的初步设想为:
建立覆盖全市的质量监控网络。
按照行政权限的有关规定,由市政府牵头下文,把各乡镇办分管企业的主要行政领导确定为其行政区域内的质量监督联络员,再由各乡镇办确定各行政村的质量监督联络员人选。质量监督联络员负责日常监控所辖区生产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及锅容管特方面的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质量技监局及有关部门,无论哪级质量监督联络员都可直接与我们联系,也可逐级上报。要负责配合质量技监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巡查,协助开展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宣传服务活动,监督质量技监人员的执法行为。
我们认为,质量监督联络员制度能够解决以下几个工作难点:
首先是有效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管不到位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造成监管不到位的原因很多,其中监管成本过高、办案经费不足则是主要因素,建立质量监督联络员制度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走群众路线,我们可以少花钱办更多的事,这就降低了监管成本,反过来还可以集中精力查办一些大案要案,树立起质量技监队伍的铁军形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是减少群众维权成本,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面对相对昂贵的维权费用,许多消费者 往往不会为货值较低的假货去打官司。制假售假的不法之徒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个心理而大肆牟取不义之财。建立质量监督联络员制度就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为群众打开方便之门,群众在买到假货后可就近反映给质量监督联络员。同时,我们通过质量监督联络员就可准确地掌握目前存在的制假售假动向,有力地打击不法行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是解决城乡结合部以及边远乡村的监管盲区问题,扩大案源。有了遍布全市的质量监控网络,有了质量监督联络员密切地配合,监管盲区的问题就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我们还建立了巡查督办制度,这项制度能使我们及时了解所辖区企业的生产动态,及时掌握质量监督联络员情况,为我们各项工作提供最及时最可靠的依据。所以我们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制度作为质量监督联络员制度的一个补充,互相约束。
当然,质量监督联络员制度只是整个质量监管工作的一环,并不能代替目前质量技监系统已形成的各项工作制度,它们之间应是互相补充、互为约束的关系。要真正落实好这项制度,应注意与当地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应注意最大限度地发挥质量监督联络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应注意为质量监督联络员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使他们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腰杆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