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使用采标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加大对采标标志的宣传,确保采标标志产品质量,近日,山东省枣庄市质监局组织开展对全市2003年至2007年内办理采标标志的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产品是否在包装、标识、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规范使用采标标志的情况,产品质量是否达到采标标准的要求等,质监部门要求检查人员对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质量检验报告逐一进行核查。对符合采标标志使用规定的产品,将在省级媒体上予以公告。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一经查出,由上级部门核实后,通知使用采标标志单位,责令停止使用采标标志,情节严重的将撤销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