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和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近日,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能效标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生产企业和经销部门的相关产品是否按规定加贴统一的能效标识,使用的标识样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等,并对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第一批纳入实施范围的产品所加贴能效标识进行抽样检测。
对于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嘉兴市质监部门将依据《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